南加州聖塔安那市議會本週初步批准一項法令,允許警方針對街頭賽車兩百呎範圍內圍觀民眾提出書面警告,嚴重者最高將可處以最長六個月監禁和一千元罰款。
《洛杉磯時報》報道,該法令以4票對3票獲得初步批准,市長Vicente Sarmiento和市議員Johnathan Hernandez、Jessie Lopez持異議,下次例會進行最後表決。
街頭賽車在聖塔安那和橙縣地區一直是個大問題,組織者透過社交媒體宣傳,鼓勵民眾觀賽,該法令主要目的在於遏阻。
部份市議會成員質疑以觀眾做為打擊目標是否為正確舉動,可能會導致無辜者受牽連。
據了解,聖塔安那市並非南加州唯一嚴禁街頭賽車和觀賽的城市,安那罕、聖地牙哥、安大略和北加州聖荷西都有類似的法令。
街頭賽車在橙縣造成嚴重的後果。《橙縣紀事報》資深編輯Eugene Harbrecht 1月時被街頭賽車者撞死;在這之前,杭廷頓灘攝影師Daniel“ Dano” Patten也在卡森一場非法街頭賽車中不幸身亡。
聖塔安那市警局交通組指揮官Chuck Elms表示,街頭賽車事件大幅增加,去年7月就有兩人喪生,警方已經在嚴厲打擊,進而減少事故發生機率,著眼懲罰圍觀群眾將被視為阻止街頭賽車的下一步。
市議員Nelida Mendoza指出,大批群眾是街頭賽車者最大的吸引力 ,透過開罰將可挽救許多寶貴生命,最終減少圍觀者人數。
Elms坦言,警方以違法街頭賽車者為最主要追捕目標,但現場數百名群眾常有意阻擋警車,導致他們有機會逃脫。 洛杉磯訊
转载请注明:《聖塔安那市將對街頭賽車圍觀者開罰 – 星島日报》 复制链接
RSS